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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命小組教會 但以理六區

靈修方式之禱告篇
以神的思想或詞彙向上帝傳達請願的途徑,就是我們向神說話和祈求。
傳統定義是:「把我們的意願獻呈給神,求祂的旨意成全,並奉基督的名,承認我們的罪,認知祂的憐憫而獻上感謝。」
(威斯敏斯特信仰問答簡要)
默禱
在個人禱告中,許多時間是默禱。這是隨時可行的,也是最常用的。
聖經教導我們要“不住的禱告” -帖前五:17
代禱
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,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,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。
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意思,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羅8:26-27
舉手的禱告
摩西對他說:我一出城,就要向耶和華舉手禱告;雷必止住,也不再有冰雹,叫你知道全地都是屬耶和華的。出9:29
「我願男人無忿怒,無爭論(或作:疑惑),舉起聖潔的手,隨處禱告。」提前2:8
哭泣的禱告
「哈拿心裡愁苦,就痛痛哭泣,祈禱耶和華,」撒上1:10
「基督在肉體的時候,既大聲哀哭,流淚禱告,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,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。」來5:7
站著的禱告
「那稅吏遠遠的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」路18:13
跪禱
「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前屈膝跪著,向天舉手,在耶和華面前禱告祈求已畢,就起來,站著,大聲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,說:」王上8:54-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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